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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皖教秘财〔2019〕143号)要求,为做好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内容
(一)“一补”政策落实是否做到应助尽助。是否存在将不符合国家资助资格条件的学生纳入补助范围问题;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是否给予补助,是否存在漏发问题;外省或外县户籍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是否纳入“一补”范围。
(二)是否存在挤占、虚报“一补”资金问题。是否存在“一 补”资金支付水费、电费、燃气费以及工勤人员工资和生活补助费等问题。是否存在实际数与上报学生数明显不符,存在虚报资金嫌疑。
(三)是否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一补”资金是否通过银行卡打卡发放;是否存在扣发、晚发、少发、直接打入学生食堂饭卡等不按照规定方式发放问题;是否存在“一补”资金未发放给受助学生,用于抵顶收费或抵扣欠款等问题;是否存在将“一补”资金打入学校工作人员个人账户,个人提取后发放给学生的问题。
(四)是否存在资助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是否建立专门的“一补”资助工作档案,档案留存是否完整;发放签字表填写是否规范,是否有普遍代签现象,存在虚报冒领嫌疑。
(五)是否存在管理体制不规范问题。是否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秘〔2017〕271号)要求,加强学生资助机构建设,市县资助中心归口管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资助工作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工作。
二、监督举报方式
电话:0551-68230702(县学生资助中心)
电子邮箱:777332408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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